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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浏览重大装备办网站!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举措。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要求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2006年5月,经中央同意,中编办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承担,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加挂"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牌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简称"重大装备办")已于2006年7月开始正式对外办公。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重大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落实,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大装备办。
我们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8号文件为中心任务,建立健全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对产业发展的扶持调控政策,组织实施重点领域的装备自主化,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为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的转变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我们真诚地希望,重大装备办网站成为我们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及时传递我们的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也希望能更多地听到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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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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